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 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预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及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时需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上述类型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票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5年1月31日担保余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已于2025年3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7.公司营业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起的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1.63%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其8.37%股权。
9.与公司关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7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7.公司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定种类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营业范围:大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建设及运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企业管理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升级和维护;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专用电信网运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营业范围:研发、生产胶粘制品、不干胶制品、精密模具切割产品、电子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从事电子工业专业设备及零配件、模具、包装专用设备、金属冲压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懋伟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陈鑫、毛建军、东莞承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铭和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20%股权。
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企业来提供担保(含反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本次公司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是因为公司在向金融机构对外融资、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及日常经营需求时,金融机构要求佛山控股集团为公司做担保,而根据佛山控股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佛山控股集团为企业来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需同步提供反担保。
同时,根据佛山控股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公司在直接向佛山控股集团融资时也需同步做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企业来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上述被担保方资信良好,生产经营等状况正常,经查阅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情况,此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被担保方苏州华隆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隆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华隆坤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照其持股比例做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为64,092.4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1.1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做担保的总余额为16,574.4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年年初至2月末,公司与关联人佛山控股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1.16万元。